今天早上上班,在南京东路站换乘地铁2号线的时候,我排着队等待列车进站。这个时候,一名男子不排队,直接插到我前面去了。列车进站后,由于上班高峰加上中国特色(这个大家都懂的),磕磕碰碰也是在所难免的。不过这名男子是一边朝门口走一边挤我,相当于不让我上车?我反推了他一下,他狠狠地推了我一把,后来还直接扬起手来打了我一下,那个心里气愤啊。明明是他不对,还动手打人了?不过这里浮现出两个问题,不过两个都是中国特色问题:1、哪怕自己不对也不会认;2、无动于衷(旁边执勤的列车员看见了,鸟都不鸟一下)。一般来说,推推搡搡的都是小事,不用理会的。不过动手打人的话,是应该要处理的,否则容易小事变大事,具体事态发展要看当事人的情况而定了。
打完我,本来要上车的那名男子不上车直接走掉了。虽然我没有与那个人对打,不过上车后还是很不开心的啊,又不是我的错。按照常例,我准备读Bible,不过在读之前应该要先做一件事情:因为我一直放不下打我的这个人,所以我心里应该是恨他的,至少我没有饶恕他。这是罪的一种,怎么能带着罪来见神呢?读了也肯定是白读,所以读之前得先作个祷告,让自己心情平伏下来,把心思意念从这个人身上挪开,放在神身上。
果然,祷告完以后,心情好多了,有心思了嘛,当然就是赶紧开始今天的读经计划喽。打开今天的灵修内容一看,我惊了:若有人屡次伤害我们,我们应该饶恕他几次呢?现在你还有未能饶恕的人吗?今天的经文也提到,彼得问:“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当饶恕他几次呢?到七次可以吗?”耶稣说:“我对你说: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个七次。”我说,主啊,你真懂我,虽然此时心情好一些了,但我却还未能饶恕这个人。然而,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,你却饶恕了我们,这个人才伤害我一次,而且伤害并不大,彼得都能饶恕七次,为什么我一次都不能饶恕他呢?很多时候,我们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祷告后罪被赦免了,可实际上认罪却不完全,并不知道自己还有哪里没有认罪,并不知道还有哪些事情还摆在心里没有放下。主是认识我们的,祂知道我们的内心,祂知道我们的软弱,所以祂可以帮助我们认罪,好让我们作完全人。
虽然我祷告了,虽然我心情平伏了,虽然我自以为是地认为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,可是我饶恕他了吗?很明显是没有。若不是这个提醒,我还能想到吗?我还能知道我应该饶恕他吗?就算我饶恕他了,这足够吗?圣经说“要爱你们的仇敌”,此刻他就是我心中的仇敌,我爱他了吗?圣经还说“不要与恶人作对,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”,当时他打的就是我的右脸,啥时候我才能做到把左脸也转过去给他打呢?圣经是神的话,一次一次提醒着我们,安慰着我们,帮助着我们,让我们从中看见神的信实、荣耀。
现在起,我要饶恕这个人,正如主饶恕我们的罪孽过犯一样。并且不能心里忧愁,要喜乐地饶恕,因为这是主的恩典。真的是不义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在哪里更显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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